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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編輯室/ 2011-11-03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昨(二)日表示,日前調查的超商咖啡漲價案,裁決共處新台幣二千萬元,而也有立法委員要求公布沒漲價咖啡業者的名單,對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表示會列出名單,並且呼籲消費者要多用行動支持。

公平會繼日前對牛奶供應商聯合漲價行為開罰後,在昨天也對超商咖啡漲價行為做出裁決,分別處一千六百萬、二百五十萬、一百萬以及五十萬元的罰鍰,業者在收到處分書之後就要繳交罰鍰,對此超商業者則表示將會提起訴願;此外,昨天有立委質疑業者提出訴願的作法是為了延遲開罰,這樣會讓漲價的業者賺的更多。

公平會進一步解釋,這次對咖啡漲價案的調查,除了四家便利商店外,還有調查另外十多家的中小型連鎖咖啡店,不過因為客群和市場重複的情況不高,所以沒有處罰;此外消保會也針對成本部分表示,咖啡豆從九十五年到去(九十九)年漲了百分之八十九,而今年也已經漲了百分之百,不過成本並不代表是價格,應該是由供需來決定價格,再由價格來決定成本。

參照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如有違反,依照同法第41條規定,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如果在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後逾期未有改進,或停止後再違者,可依照同法第35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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