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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六法全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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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凱告訴你:警察實施酒測的要件,就是必須是駕駛人所駕駛的交通工具已經發生危害或經客觀合理判斷容易發生危害的情況,才可以進行,若無上述情形,民眾可拒絕酒測(很多人是不是以為警察說什麼,我們就照做?)

但是,如果駕駛人符合新凱說的兩個要件,而於警察酒測時拒絕搖下車窗受檢,警察是可以用強制力逼你下車,如果又有犯罪之虞,是連車子都要被檢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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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凱告訴你:當你遇到警察執行勤務時,就算他有身著制服,為了進一步確認,你可以要求他出示證件,也可以詢問其服務單位電話,去電是否真有此人、偵辦何事,以免遭假警察所騙。(至於著便衣的警察,請記得新凱所說照做)

另外,刑警部分,也應該要持有(警察人員服務證),還配有警徽,一樣遇其臨檢、盤查,我們可以要求出示服務證及警徽,否則可拒絕配合,他也不能拿你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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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凱從11月1日起,開始為各位朋友寫一些平民老百姓應該要了解的法律權益文章,希望大家能多多閱讀囉!!!

新凱以大家耳熟能詳的網路援交為例來說明標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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